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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商标法及其实施

【作者】 何焯贤 [著][1] ; 李玉 [译][2]

【关键词】 国民政府 商标法 商标局

摘要】中国商标的立法与管理始于晚清,北洋政府时期有所改进,但体制建设不完整,仍存在不少缺陷。国民政府于1928年成立商标局,1930年颁布《商标法》,标志着国内商标管理进入一个新阶段。注册商标及商标纠纷数量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标法》的实施效果。何焯贤,广东番禺人,1932至1937年任国民政府商标局局长。本文原件为英文,写于1933年,采自美国国家档案馆RG84,RecordsofForeignServicePosts,ConsularPosts,Nanking,China,Volume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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