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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四川大学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15:18:50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四川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条例和文件的规定,经教代会代表团团长、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校党委研究同意,定于2018年4月27日—28日召开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与内容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大会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四川大学2017年财经工作报告》《四川大学2017年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对学校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时间与安排
    本次“双代会”定于2018年4月27日至28日召开。4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召开“双代会”预备会,上午9:20举行“双代会”开幕会,4月27日下午分团讨论,4月27日晚上召开“双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4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举行“双代会”闭幕会。预备会、开幕会和闭幕会在望江校区西五教演播厅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地点在望江校区明德楼(办公楼)3楼1会议室,分组讨论地点另行通知。
    三、关于“双代会”代表
    教代会和工代会正式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参加会议;正式代表因离退休、调动或长期在国外的,按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作适当的调整和补选;非“双代会”正式代表的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处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列席会议,并参加所在单位代表团的讨论;学校部分老领导,各级人大、政协的部分代表、委员,校内各民主党派和侨联的主要负责人,部分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等作为“双代会”特邀代表出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双代会”代表原则上不能请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双代会”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相关职能部门要调整、安排好教学工作时间;各学院、各单位要妥善调整、安排好“双代会”代表的教学、出差等工作,保证“双代会”代表按时参加会议。
    五、召开本次“双代会”所需经费,由学校财政经费开支。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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