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四川省农村合作社“有产化”现象及其成因
【作者】
成功伟
【关键词】
四川省
农村合作社
有产化
成因
【摘要】抗战时期,四川农村合作社“有产化”现象,是国民政府借助农村合作运动将国家权力渗入川省乡村社会的必然结果。在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延伸的过程中,国家农贷信用体制和传统乡村监管思维是造成农村合作社“有产化”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无限责任连带”的国家信用农贷制度,使合作社会对贷款偿还能力较低的贫农进行排斥;另一方面,作为国家控制传统乡村社会的最佳人选,乡绅和保甲长等地方势力常常得到合作行政主管机关的青睐,使合作社的“有产化”现象更为突出。
上一篇:近代日本在华“应聘将校”与谍报活动考论
下一篇:论民国时期凉山彝区“政治指导区”及“建设指导局”的由来、内容及作用